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2014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省政府《中国足球彩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粤发[2014])9号)和省农业厅《中国足球彩票促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粤农[2014])310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增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扶持中国足球彩票家庭农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认定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
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备农村户籍(或是农村社区居民),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接受过相应的农业技能培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家庭农场主要劳动力必须以家庭成员为主,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3、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以农业收入为农场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4、家庭农场经营的产业须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以及有关规定,规模适度,相对集中连片,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机械化操作水平较高,标准化程度较高,品牌意识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环保设施,治污工程必须符合养殖减排的要求;从事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须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家庭农场须取得《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5、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即从事粮食、蔬菜作物生产的,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从事花卉苗木、水果、珍贵树种、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的,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从事经济林生产的,经营土地面积100亩以上;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在可养殖区域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300头以上;从事家禽养殖的,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鸭年出栏20000只以上、鹅年出栏3000只以上;从事水产养殖的,土池水面面积5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1000㎡以上,水泥池、地膜池养殖20亩以上、普通网箱养殖面积20个网箱以上、深水网箱养殖面积4个网箱以上);其他从事种养结合等综合经营的,年产值20万元以上。
6、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明资料,且权属无争议。
7、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8、管理方式先进,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明显提升,经营效益比普通经营高出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产品基本实现订单生产和销售。
二、基本原则
(一)示范引导原则。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推动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指导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引导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规模经营原则。以市场为导向,鼓励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模式,提高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水平。
(三)生态高效原则。创新家庭农场经营模式,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废弃物利用、清洁生产等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鼓励家庭农场创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指导通过申请、转让等途径获得商标使用权,开展品牌销售。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培育认定和工商登记。家庭农场由县级政府认定,同级农业部门颁发证书并建立档案。坚持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的农业经营主体资格。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简化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手续,实行免费注册登记。
(二)分类指导创办。一是规范提升一批。引导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向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转变,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创办家庭农场。二是示范带动一批。积极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每年评选县、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引导发展一批。把家庭农场建设与农业“一镇一品”建设、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相结合,重点培育一批产业龙头型家庭农场,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三)培养经营人才。建立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加强农业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培训、组织外出考察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家庭农场人员素质,发展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经营者。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创办家庭农场,培养更多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农场经营人员。
(四)提升管理水平。指导家庭农场引入企业化生产管理模式,实行经济核算。制定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指导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开展订单生产、订单销售,拓宽销售渠道。
(五)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和完善市、县、镇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指导、代办代理、纠纷调处等便民服务,促进农村土地向家庭农场有序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土地流转或土地连片整理的激励机制,通过土地流转、互换并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等方式,解决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农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引导农民承包地依法、自愿、有偿、稳妥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不断完善租金动态调整、收益合理分配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
四、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
(一)落实工作经费。从2015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在市农业局项目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指导家庭农场建设人员和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开展商标注册、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技术推广、品牌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县(市、区)财政也要根据财政状况,安排家庭农场专项工作经费。
(二)强化项目支持。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标准化、农机购置等方面,要将符合扶持主体条件的家庭农场纳入财政奖补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和实施粮油高产创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在家庭农场比较集中、符合相关条件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实施。
(三)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并给予利率优惠。
(四)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家庭农场按规定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税务机关要为家庭农场办理税务登记、免税申报、发票领用等事项提供便利和指导。各类经营主体为家庭农场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家庭农场生产的鲜活农产品运输按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五)支持家庭农场创品牌增实力。引导、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商标,同时实现字号与商标同步注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参加各级名牌农产品等评选,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家庭农场产品直接进入超市,或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直销和推介,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参加有关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拓宽家庭农场产品的销售渠道。
五、强化对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级要牢固树立扶持家庭农场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工商、金融、海洋渔业、林业等部门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育、指导和服务,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
(二)做好统计和监测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家庭农场的统计和监测,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家庭农场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家庭农场相关信息共享机制,为做好家庭农场的统计和监测工作提供便利。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有利于家庭农场健康规范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纠正、依法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家庭农场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切实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中国足球彩票农业局
2015年1月23日
抄送:陈定雄副市长、袁泽龙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农业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