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物价局、教育(教卫、文教)局、财政局,市物价局直属分局: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中国足球彩票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粤价[2002]2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适当调整中国足球彩票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收费标准:
省一级学校(含国家级示范学校)由原每生每学期859元调整为1110元。
市一级学校由原每生每学期811元调整为1030元。
县一级学校由原每生每学期763元调整为960元。
一般学校由原每生每学期715元调整为880 元。
二、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资助工作由市教育局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
四、高中学杂费的使用范围仍按粤价[2002]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