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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普通生学杂费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10-15 11:46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中国足球彩票调整中国足球彩票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揭市价[2013]91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教育(教卫、文教)局、财政局,市物价局直属分局: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中国足球彩票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粤价[2002]2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适当调整中国足球彩票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收费标准:

  省一级学校(含国家级示范学校)由原每生每学期859元调整为1110元。

  市一级学校由原每生每学期811元调整为1030元。

  县一级学校由原每生每学期763元调整为960元。

  一般学校由原每生每学期715元调整为880 元。

  二、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资助工作由市教育局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

  四、高中学杂费的使用范围仍按粤价[2002]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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